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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农村民办教育刚刚崛起,数量不多,规模不大,质量不高。教师奇缺,投入不够,条件不高,体制不顺。举步维艰,困难重重,发展滞后。目前农村民办学校尚处于弱势群体,急需有个公平、公正的政策作保障。依法促进农村民办教育的发展,是民心所向。
民办教育促进法,立法的目的是促进,实施促进法的难点在于落实,重点在农村。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效益在于政策。
政策是农村民办教育发展的生命。服务是农村民办教育发展的动力。规范是农村民办教育发展的条件。促进是农村民办教育发展的保证。
落实民办教育“十六字”方针,体现在,政府职能向促进服务、规范监督并重方向转变。真正做到:
“创办中支持,支持中服务,服务中促进,促进中完善,完善中规范,规范中发展”。
为农村民办教育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规,才能促进办学体制的多元化,教育融资的多渠道,才能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,才能确保农村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,才能营造宽松和谐的外部办学环境。
1、要给农村民办学校定编落编,教师工资由学校支付,减轻政府负担。
2、要给农村民办学校实施义务阶段生均人头费,以示对民办教育的支持,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。
3、农村民办高中可办综合高中,即完成升学预备教育,又完成就业预备教育,实行一校两制,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融为一体,全程进行职业技术教育。
4、农村民办高中(四独立)应将三校生(职高、中专、技工)增为四校生。农村民办高中毕业生在离校时可按三校生录取标准录取,把一村一个大学生的培养任务落到实处。
5、积极鼓励,大力支持,重在农村民办教育发展的促进上,全力支持与排难。正确引导,依法监督,实施管理与监督并重,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,依法规范民办“四独立”,公立“三限制”。
6、办学体制的改革是农村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。农村民办学校投资的主体,一是老教育工作者集体投资办学;二是农民企业家投资办学。而老教育工作者年龄太大,力不从心,三年五载可以,持续健康地发展是个严峻的课题。
同济中学实施投资者吐故纳新,择优加盟。投资办学人均为董事。校长是投资者,又是行政管理者,年龄原则到70岁,董事长75岁退岗,董事到80岁离岗,参与不决策,协助不承担任务。按贡献大小和参与的时间,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给予合理的回报。在职的董事,实行工资制,按劳取酬,论功授奖,不回报。
7、组建农村民办中学联谊会,民校联盟,农村民办中学专业委员会,强化专业委员会的维权作用,服务自律,自我发展的行业管理作用。使弱势农村民校通过联合,适度超前发展,成为强势的群体,使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尽快形成。
8、以农业高校为龙头,以农村民办高中为主体,开发农业高校的教育资源,帮带农村民办高中,互利互惠,共同发展,共建农村教育发展集团。
最后希望政府,把农村民办教育监督和管理重点放在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上,工作职能转变到为农村民办教育维权和服务上。使农村民办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下去,为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做贡献。 |